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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我就拉倒》:周杰伦发新歌了,你有没有想起谁?

2020-11-29 21: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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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几天前,一个老友告诉我:“昨天周杰伦演唱会,长沙雨下整夜。”


我说:“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


大概是条件反射,字还没打完,就已经唱出来了,然后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问:“你去听周杰伦的演唱会了?”


“嗯。”  “一个人?”  “嗯。”


“怎么不叫上我?虽然我也去不了,但你可以现场放给我听啊。”


这种专门损人利己的事我干惯了,每次都能惹恼她,然后满大街追着我打,可是这时光走得太快,我已经忘了上一次被她打是什么时候了。


我捂住听筒,努力回忆她娇嗔的样子,最后只听见:“周杰伦就要发新歌了,《不爱我就拉倒》。”


不说新歌,先说点其他的。


2


那年,我开始上初中,最初接触周杰伦的两首歌是《龙拳》和《双截棍》,因为欣赏不来那种唱法,只觉得有点蠢。


那时候身边的人都迷黄家驹,每个人都在学习蹩脚的粤语,我也一度认为,世间应该再也没有比《光辉岁月》更好的歌了。


初二下学期,班主任的儿子小贵转到班上,和我成为前后桌。一个闷燥的下午,我们围在一起讨论女生系在脖子上的是不是死结,为了证明我是对的,就跑去拉了一下坐在第一排的一个女生脖子上的绳头。


女生哭着跑去告班主任,我和小贵被带到办公室写检讨。他从妈妈的柜子里翻出之前另一个男生之前写的,我们很快就照着抄完了。


他问我无不无聊,要不要听歌,并递给我一只耳塞。


我问:“谁的?”


“周杰伦。”


“不听,没营养。”


“新出的,你会爱上它。”


那是我第一次听《七里香》,听完以后只觉得脊背发凉,要是我没有拉那个女生的绳结,要是班主任没把我带进办公室,我会在什么时候发现周杰伦?


3


后来,小贵买了一个笔记本,用来抄写周杰伦的歌。封面很漂亮,有一个男孩坐在草地上,是青春最美好的样子。


小贵在扉页写了一段话——“当初说好要做一辈子朋友的人,却最先离开,当初说好要一起长大的人,却半路走散。怕有人不告而别,所以我要把青春的痕迹留在这里。”


可惜,我在课堂上抄《三年二班》的时候,笔记本被数学老师收走了。


时光一下子就被拉得好长,你在生命中,为你抄写歌词的那些人,你是否还记得? 你还在听年少时听过的歌吗? 在那些岁月里,你和谁曾用同一种调调说话、唱歌、学习?


几年后,我听到《青花瓷》的时候,那种震撼感是无与伦比的,可是因为当年通信不发达,却不能和小贵分享了。


以前,我觉得周杰伦能听的歌,只有《彩虹》《东风破》《发如雪》《最长的电影》。情歌和中国风已经听了无数遍,便试着去听一些他的快歌,《夜的第七章》《四面楚歌》《止战之殇》等等。


我又重新审视了一遍《双截棍》,然后羞愧得无地自容,不敢相信曾经的自己,侮辱过这么牛的一首歌曲。


连高晓松也说,《双截棍》这样的歌,应该是上帝抓住了创作者的手,否则一般人是写不出来,他这辈子要是能写出一句“漂亮的回旋踢”,就知足了。


周杰伦的慢歌负责广度,快歌才负责高度。


4


2008年,我高考落败,天空塌陷,一片混沌。


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烧掉高中写的所有东西,把周杰伦专辑的磁带全部扯乱,不吃不喝睡了近30个小时,隔着门缝给家人传递信息,“不必担心,我还活着,只是比死了还难受”。


“要不再补习一年吧,反正你的年纪也不大。”他们几乎是以央求的口吻。


我像是生了一场大病,好起来的时候已经开始填报志愿,那个夏天之所以还会出现暖色,是因为一个女孩,她说她喜欢《晴天》


“你晕头了,发了N多条不写字的短信。”


给我回信息的人,就是当年那个被我拉过内衣绳结的女生,我们从初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高中三年却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高三结束的那个假期,才熟络起来。


“马上就要填报志愿了,你想好读什么学校了吗?”过了许久,我才把无字的短信加上内容。


“没有,高考战线太长,我都要精神分裂了,搞不清楚读什么。明天要跑步就打电话叫我,七点。”


云雀叫了一整个夏天,风儿开始缠绵,扯烂的磁带已无法复原,于是我换成了MP3。


我继续听周杰伦的歌,有一种无奈叫《珊瑚海》,有一种甜蜜叫《简单爱》,有一种青涩叫《东风破》,有一种执着叫《发如雪》,有一种默契叫《黑色幽默》,有一种胆怯叫《开不了口》……


只不过这次,我们是两个人,可以相互安慰,每次打电话都会在三个小时以上,仿佛那个夏天安上了聚能环的电池。


青春只需要几个阵痛的瞬间成长,却要拿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挥霍彷徨。


5


最后一次给女孩发去短信,是抄的歌词——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想着哪一天,会有人代替,让我不再想念你……


她说:“撤离吧,陷进去又何必。如果不能找还心情的康庄大道,最好就静止不要再去周旋,像婴儿一样醒来,忘记悲伤。


她把我从一个深渊里拉出来。我记住了她喜欢的味道,她喜欢的颜色,她喜欢的表情,她喜欢的生活方式,她静默的忧伤,那根心间无法拨动的弦。还有我们之间的代号,#……。¥……!


她把我扔进另一个深渊。最后一次分别,我和她沿着河岸从清晨走到日暮,却无法再对视而笑。没来得及再去吃一次街摊曾经厌恶的小吃,没来得及骑上单车再听一次风的吟唱,再唱一遍周杰伦的《轨迹》,再写一篇关于青春的日记。


我怕来不及,于是在已经下定决心收拾课本准备补习的时候,因为扛不住压力,选择去读二本。


青春总是拿大把大把的时间来挥霍彷徨,却只需要几个阵痛的瞬间成长。然而可笑的是,真正的阵痛,从来都不是恋爱分手。


因为后来我分手,也不过是像拔掉那些没法继续长在手上的肉刺,会疼,不会很疼。分的手越多,人也就越洒脱,没有过多的挽留,抛给对方一个微笑后,可以转身就走。


继续忙自己要做的事,没空撕心裂肺歇斯底里,还没痛不可抑就已痊愈。如果做不成朋友,便和那个人约定老死不相往来。


没有谁非得依附着谁存在,倘若重逢在一场在所难免的聚会躲不开,眼前也只不过是多添了一副碗筷。


"

今夜,我守着零点等周杰伦的新歌,本来打算玩一把忧郁,却被“哥练的胸肌,如果你还想靠”逗乐了。


那又怎样,谁叫他是周杰伦呢,天才有的是任性的资本,只要是他的旋律和嗓音,配什么样的歌词都可以很好听。


人年轻的时候,总会做一些希望不大的事情,撞了墙不知道绕路,掉坑里还寻思土遁,暗个恋总以为是独家。


在那个最有勇气的年纪,却连暗恋都花光了所有力气。雨下得再大,也会把手握着不放,等待晴天。哪怕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我也会选择再淋一遍。


后来,我们学会了不再奋不顾身、不计得失地去对一个人好,知道了付出不一定有回报,接受了真心可能被辜负,学会了权衡利弊、及时止损,在前进之前,就早早想好了退路。


所谓成长,可能就是你再面对一个很喜欢的人,不再像以前那样攥着,可以有底气对他说,我喜欢你,可我也不怕失去你。


这也是杰伦最后教给我们的,不爱我就拉倒,我又不是没人要。

"







我们的主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作一个服务人群而不厌倦的仆人。他来“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太8:17)以期辅助人类一切的需要。人们的重担──疾病、悲哀、罪孽──他来卸除。他的使命就是使人类完全恢复原来的状况。他来是要将健康、和平、同完美的品格,赐给世人。

  到跟前来求助的人,各有不同的景况,各人的需要也随之而异;然而凡来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得了帮助而去的。从那里,有一条医治之能的河,源源不绝地流着;人的身体、思想和灵性,就藉此而成为完全。

  救主的工作是不拘地点,也不受时间限制的。他的仁爱是没有限制的。他那教训和医治人的事业,是有如此大的范围,甚至在巴勒斯坦全地也没有这样大的建筑,可以容下到他面前来的群众。在加利利的青山之旁,在行人来往的大道之上,在海边,在会堂里,在无论什么地方,只要有病人到他跟前,那里就是他的医院。在各城各镇,凡是他所经过的地方,他都按手在痛苦者的身上,医治他们。如遇有心中愿意接受他福音的人,他就将天父的慈爱应许他们,安慰他们。他终日为一般来到他面前的人服务,到晚上还要去看顾那些白天必须为一家生计劳碌的人。担负了救拔人群的无量重担。他深知人类若不从本质和意志上根本改革,就必如数灭亡。这就是他心灵上的重担,其重量是无人能领略的。从幼年,青年,一直到成年,他总是只身单行的。然而凡来到他面前的,就是身处天庭。他一天天地遭受艰难和试炼,一天天地与罪恶相接触,也一天天地看见罪恶在他所要设法救援的人身上是有多大的势力。只是他并未失败,并未灰心。

  在一切事上,他无不使自己的心意绝对服从自己的使命。他在一切的事上都服从了父亲的旨意,因之就荣耀了自己的一生。在他幼年的时候,他的母亲有一次在拉比(犹太教师)的学校里寻见了他,对他说:“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他却回答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2:48-49)从这回答,我们就可知道他一生工作的关键了。

  他的生活是一种时刻牺牲的生活。他在这个世界上是无家可归的;不过有几个仁爱的朋友,款待他如过路的旅客而已。他为了我们的缘故来度一种最贫乏的生活,来往于困苦缺乏的人中,尽他的职务,大施服务。他往来于许多曾得他帮助的人中,却没有人认识他,也没有人尊敬他。

  他是时常忍耐,时常欢乐;一般困苦的人都奉他为平康和生命的使者。他明白男女老少个人的缺少,就都召请他们说:“到我这里来。”

  一生的工作,医病的时候要比传道的时候多。他所行的奇迹,证明了他的话,说,他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拯救。他无论到什么地方去,他的仁慈的消息早已在他未到之先传开了。凡是他所经过的地方,就有一般受他恩慈的人,庆祝自己所得到的康健,并且试用他们所新得到的能力。大队的群众就都围着他们,要从他们的口中听聆主在他们身上所行的作为。许多人初次所听见的声音,就是他的声音;初次所讲的,就是他的名字;初次所看见的就是他的面貌。他们怎会不爱,颂赞他,荣耀他呢?他走过各城各镇的时候,是象一条巨大有力的河流,向人类撒布生命和福乐。

  “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约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

  救主又趁着每一次医好人的机会,将神圣的真理种在人的心神之中。这原是他作工的本意。他之所以将地上的幸福赐人,是因为他要转移人心的趋向,使之接受他恩惠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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