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陈述
近日,张玉琪、,驳回了兴辉的上诉,。同时,张玉琪宣布成立工作室,全力照顾自己的工作,并委托律师重申,进一步干预张玉琪以张玉琪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经纪活动,将保留起诉他的权利。(以下为律师声明的内容)
法律之声
最近,:,。由张玉琪工作室委托的律师就本案的判决结果和以张玉琪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的名义对张玉琪代理经纪业务的持续干预发表以下声明:
1.2012年6月21日,:张玉琪与兴辉(华福公司)的合同于2011年2月9日终止;张玉琪向兴辉(华富公司)支付了300万港元的赔偿金,驳回了新辉(华福公司)提出的1 400万元赔偿诉讼。
2.,。2012年10月12日,,驳回兴辉(华富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即最终判决。最终判决后,张玉琪于2012年10月29日履行了对兴辉(华富公司)的付款义务。
3.今后,张玉琪将全面负责张玉琪工作室的一切代理经纪业务。以张玉琪经纪公司或者经纪人的名义干涉张玉琪代理经纪事务的,由律师代表张玉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上海汉源律师事务所
魏振浩律师
上海白玉兰律师事务所
张晓璐律师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