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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的真谛

2021-11-02 03:04:16

       “道法自然”是老子一切思想的核心。“道”是中国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决定了我们的思维方式,从某种意义上也决定了我们的价值观念,决定了我们理解世界、理解宇宙的方法和思维进路。《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人、地、天、道、自然。最关键的是“道法自然”中的“道”和“自然”这两个词。什么是“道”?什么是“自然”?道,笼统讲,是万物化生的总原理。自然,就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是,自己这样。或者说,自然就是自我如此,自我形成。“道法自然”就是说人类的行为要遵循自然规律,遵行自己存在的活动方式,依据其自身存在的方式自由运行,即体现道的自发精神,不可以膨胀人为,否则会遭到规律的惩罚。“道”究竟是什么?在先秦春秋战国的时候,很多家的思想流派都有它的核心词,比如儒家的核心词是“仁”、“义”;道家的核心词是“道”。

       “道”这个词,在英文里是直译为“Tao”。如果翻译成“road”,那显然与中国文化相去甚远,或是对中国文化内涵根本不了解。中国文化像“道”这样的词翻译到西方去特别难。在老子的思想里,“道”是指无形的规律、原则,道是永恒的、无限的,同时也是不可言说的。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对

       “道”有以下描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家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物混成”,这个“物”就是“道”。“道”是恍惚的,朦胧的,就像黎明前影影绰绰的雾山云海,就像一首意境若隐若现的朦胧诗。这里又说

       “道”是混然而成的,混混沌沌,模模糊糊。正因为它“混成”,所以它不但“先天地生”,而且“后天地灭”。而且它的“生”和“灭”都必定不在这个宇宙的范畴之内,所以它可以说是“永恒”的一—天地万物皆变,不变的唯有“道”。

       在这里,一是说大道无形,运动不止;二是说道法自然。有一种东西混混沌沌、无边无际、无音无象、浑然一体,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道德经》第二十一章说“道”是“恍兮惚兮”、“窈兮冥兮”,这里又说“道”是“寂兮寥兮”。寂,是没有声音;寥,是没有形状。虽然道是没有声音、没有形状的,但不等于“道”是不存在的,它不仅是存在的,而且是“独立”的,也就是不依赖外物而存在。它自己就能够卓然自立,独立存在,并且不可改变。它能生出天地,然后天地生出万物,说明“道”是万事万物生成的总根源。这是“道”的第一层意思。万事万物都在变,但有一个东西是不变的,那就是变化的规律是不变的,“道”是万事万物变化的总规律。这是“道”的第二层意思。“道”运行的规律是不改的,不变的,是永恒的;“道”又是周行的,变化的,运动不止的。“道”所取法的是自己如此、自然而然的状态。“道法自然”之“自然”一词不是指自然界,傅佩荣先生指出,在《老子》全书中,“自然”出现过五次,没有一次是指自然界。①“自然”是指自己如此、自然而然、本来如是,也就是本然、本来的状态、本真、本性、本质。如此说来,“道法自然”不是说大自然比道高,而是指道就是本来的状态,是本性、本质。这是“道”的第三层意思。在其他章节中还会提到“道”是一个总法则,就是我们干任何事情,比如治理国家、管理企业都要按照“道”的法则来做,养生要按照“道”的法则来做,为人处世要按照“道”的法则来做,所以说“道”还是一个总的法则。总之,“道”有四层意思:第一,总根源;第二,总规律;第三,总本体;第四,总法则。或者说“道”是一个最高的真理,最高的本体,最高的规律,最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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